某省住建厅原厅长陆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7月,某省住建厅在负责某市地铁施工安全监管期间,陆某作为分管领导未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其明知施工方存在违规操作,却未督促整改,导致地下管网爆裂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监察机关调查发现陆某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严重玩忽职守行为,包括未落实安全巡查制度、未及时组织抢险救援等。陆某在初审阶段未主动退赃,但在二审期间配合调查并退赔部分损失。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伤亡,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相关单位因管理漏洞被通报批评。经审计,陆某所在部门因监管失职导致工程返工损失达120万元,其个人未直接涉及资金往来但存在重大责任遗漏。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法院审理,陆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二审,重点审查应急处置监管责任认定及损失关联性,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陆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杜绝因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