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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生态环境局原局长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沈某在担任某省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期间,利用审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之机,对多个矿山修复工程、排污许可审批事项未履行实质审查义务。其通过伪造验收材料、篡改环境评估数据等方式,使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通过审批,导致某市3个重点矿区违规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元。2023年3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局项目审批存在重大漏洞,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沈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承认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行为。该案件造成某河流域水土流失加剧,生态修复成本增加,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7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11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案件全程适用普通程序。

判决结果

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非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人员应严守审批职责,杜绝形式主义,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与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