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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税务系统重大应急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19年4月,某省税务局在应对一起重大税收征管突发事件中,姚某作为该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未按照既定预案组织风险排查,导致300万元以上应征税款流失。姚某明知下属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却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系统预警信号视而不见,放任税务人员违规减免企业税负。2021年6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异常情况,随即启动问责程序。经调查核实,姚某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300万元,且在案发后拒绝配合调查,未主动退赃。其失职行为直接导致税务系统应急响应机制失效,引发纳税人缴税秩序混乱,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监察委员会依审计线索立案调查,经某省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姚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非法所得3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须严守应急管理职责,防止因履职懈怠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