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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主任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蒋某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监管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招投标过程中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共计320万元,通过篡改评审标准、伪造验收报告等方式帮助劣质产品进入省级医院。在某三甲医院手术室设备采购项目中,蒋某明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仍违规签字批准采购,导致设备安装后引发重大医疗事故,造成3名患者死亡、15人重伤。案件系纪委监委在审查某医院院长贪腐问题时发现蒋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初步核查启动专项调查。蒋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870万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造成恶劣政治影响。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原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五年。因新发现关键证据及程序瑕疵,上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认定其重大过失行为与事故后果的直接关联性。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医药领域公职人员须严守监管职责,防止因失职引发公共安全危机。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