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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姜某应急处置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2年4月,某市自然资源局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项目时,姜某作为科级干部负责协调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其在明知项目地块存在滑坡风险的情况下,未按规范要求组织专业评估,也未督促开发商落实防护措施,导致应急方案流于形式。同年7月暴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3处临时堆土点坍塌,直接经济损失达180余万元。案件系2023年3月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后移送监察机关,经调查确认姜某在应急处置环节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姜某在初审阶段承认未履行监管职责,但未主动退赔损失。该事故不仅延误项目进度,还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3月立案调查,同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9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姜某玩忽职守行为属实。

判决结果

被告人姜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涉案损失由其所在单位依法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违法所得追缴规定

案件意义

凸显土地出让监管岗位人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性,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程序规范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