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税务系统原局长杨某玩忽职守致重大安全事故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某省税务局下属的某县税务分局发生重大税务数据泄露事故,造成300万元税收损失。杨某作为该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长期疏于履行监管职责,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下属工作人员违规接入非授权系统的行为未予制止。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杨某明知该局信息系统存在重大漏洞,仍因徇私舞弊为某企业负责人提供违规操作便利,导致系统被非法入侵。案件经审计部门发现后移送检察机关,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企业逃避税收监管。杨某在侦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失职行为,但未退缴违法所得。事故造成该省年度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位列末位,引发纳税人信任危机。
2022年6月,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审理发现杨某在2019年至2021年间多次未组织安全培训,未落实应急预案演练,致使系统防护形同虚设。其失职行为直接导致核心数据库被篡改,造成23名纳税人信息泄露。尽管涉案金额未达5万元,但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审理过程
案件经原审判决后因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提起再审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杨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所在单位追缴违法所得并承担行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一,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规定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基层人员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因失职引发重大公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