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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原科员唐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唐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审批科科员期间,负责辖区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审查工作。其在审核某开发区土地出让方案时,明知地下存在危岩体地质隐患,却故意隐瞒相关风险评估报告,未督促企业落实防护措施。2023年8月,该区域发生山体滑坡事故,导致3栋正在建设的厂房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300万元。案件系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市土地闲置问题时发现线索,经审计部门核查确认唐某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唐某在初审阶段仅退还收受的企业贿赂款50万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未主动赔偿。该事故引发周边居民集体信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认定唐某构成玩忽职守罪。

判决结果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七年,责令退赔经济损失2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基层人员须恪守岗位职责,切实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风险,维护公共安全与国有资产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