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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朱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朱某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负责监督政府采购项目合规性。其在审核某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时,明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仍故意回避专项检查,未履行监管职责。朱某通过篡改验收报告、伪造合规证明等方式,帮助供应商规避审查程序,导致价值320万元的不合格医疗设备流入基层医院。2023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监管漏洞,经审计认定其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朱某在案件调查初期主动退缴违纪所得20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由于其长期疏于监管,致使多个采购项目未能及时整改隐患,最终引发系统性风险,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及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影响恶劣。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经立案调查形成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朱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利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但考虑退赃及认罪态度,依法从轻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重大损失认定标准。

案件意义

案件警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须严守职责,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巡视巡察制度对权力监督具有关键作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