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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原副局长林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间,林某担任某市住建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负责市政工程审批的职务便利,在项目审核环节故意放宽标准。其通过伪造验收报告、默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参与招投标等方式,使多个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审计查明,因审批流于形式导致某市重点工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2023年8月,市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数据,经线索移交市监委立案调查,查明林某在审批过程中收受企业贿赂共计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林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人民法院审理,林某提出上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经审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林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收受贿赂行为另案处理。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工程审批领域监管缺失的危害,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