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马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马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管处长职务时,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资格审查的职权,对多家投标企业资质进行虚假审核。其通过收受投标方贿赂,故意隐瞒企业行贿行为,未按规定履行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义务,导致3个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被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公司中标。涉案金额达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其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5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市政工程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遂启动问责程序。经审计查明,马某在明知投标企业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况下,故意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公共财产直接损失逾300万元。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未退还剩余赃款。该案件致使多个重点项目延期交付,引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6月立案侦查,同年10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马某玩忽职守罪,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马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监管职责,杜绝权力寻租,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保障公共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