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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系统韩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韩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期间,负责监管高校基建专项拨款。其利用职务便利,对申报项目审核流于形式,默许下属伪造验收材料,导致300余万元教育专项经费被违规截留。该资金本应用于某省重点高校实验室建设,却通过虚增工程造价方式被侵吞。2023年8月,群众举报该省教育厅存在资金监管漏洞,引发专项调查。调查发现韩某在连续三年的项目审批中均未履行实质性审查义务,且在发现问题后未依规追责。韩某在初审阶段曾主动退缴赃款20万元,但在再审过程中被认定隐瞒部分资金去向。案件造成多所高校实验室建设停滞,直接经济损失达580万元,严重损害教育公平及财政资金安全。

审理过程

该案经群众举报启动初审,因证据不足曾被驳回起诉。后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关键证据后启动再审程序,经庭审质证确认韩某玩忽职守行为,依法提起公诉。

判决结果

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退缴的2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剩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应恪守监管职责,任何对职权的懈怠都将导致公共资源重大损失,强化了对教育系统资金监管的法律约束。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