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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科科长肖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肖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药品采购科科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地审核药品采购资质。其对多家无资质供应商的申请未履行审查义务,导致价值280万元的劣质医疗器械流入公立医疗机构。在监管检查中,肖某故意隐瞒违规采购事实,篡改监管台账,致使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案发后,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医院使用不合格医疗设备,经追溯发现肖某监管失职问题,遂将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肖某在调查中交代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共计150万元,已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该行为造成3起医疗事故,致2名患者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20万元,严重损害公共卫生安全。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肖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8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恪守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将面临法律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