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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吴某玩忽职守致损失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吴某在负责土地出让审批工作中,因长期擅离职守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某开发区违规出让20亩工业用地。吴某明知该地块未完成环境评估程序,仍通过伪造审批材料的方式批准交易,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案发后,该省审计厅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土地出让流程存在重大漏洞,遂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调查,吴某在2019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累计3次未按规定到场监督土地出让活动,致使相关单位非法获取土地收益。吴某虽在案发后退还部分违规所得,但其玩忽职守行为直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4.8万元。案件暴露出省部级公务员在土地出让领域存在严重监管失职问题,导致公共资源被违规配置。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审计厅移送检察机关,经初查后决定立案侦查。侦查机关依法传唤吴某并冻结其相关账户,最终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本案,认定吴某存在玩忽职守行为。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吴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法院认定其未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但鉴于其主动退赔违法所得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省部级公务员须恪守土地出让监管职责,失职行为将依法严惩,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