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陈某在某市司法局担任科级干部,负责法律援助项目审批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对申请材料审核流于形式,未履行实质审查职责,导致3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审批,致使国家财政资金流失。陈某通过伪造审核意见、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掩盖过错,涉案金额达280万元。2023年12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渎职行为,经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陈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但未能挽回全部损失。因玩忽职守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及社会不良影响,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某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月对陈某立案侦查,同年3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5月由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陈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280万元损失由其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系统人员应恪守职责,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因失职造成公共利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