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税务局原副局长黄某不履行监管职责玩忽职守案

某省税务局原副局长黄某不履行监管职责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黄某在担任某省税务局副局长分管所得税科工作时,未履行对辖区内某科技公司偷税漏税行为的监管职责。其明知该公司通过虚假出口单证骗取税收优惠,却故意不启动稽查程序,导致300万元税款流失。2023年3月,某县税务干部在巡查中发现异常线索后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经调查发现黄某在审批过程中收受企业贿赂20万元,存在严重渎职行为。黄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但其玩忽职守行为已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严重损害税务机关公信力。涉案企业利用监管漏洞持续违规操作,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受损,引发纳税人对税务系统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于2023年11月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监管职责,任何渎职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维护税收征管秩序需强化责任意识与监督机制。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