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教育系统韩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县一所中学发生校舍坍塌事故,造成12名学生死亡。韩某时任该县教育局基建科科长,负责校舍安全监管工作。其在审批施工方案时未履行审核职责,默许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违规操作,且对多次举报的施工安全隐患未予处理。事故后韩某伪造验收文件掩盖失职行为,导致善后处理费用超300万元。案件通过巡视巡察发现,调查发现韩某在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因收受施工方贿赂而放任风险累积。韩某家属已退缴全部赃款,但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涉事学校被迫停用,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该事件暴露基层教育系统监管严重缺失,导致公共安全悲剧。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韩某以玩忽职守罪被起诉。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其失职行为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须恪守公共安全职责,凸显巡视巡察在监督问责中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