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财政局基层采购负责人邓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间,邓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期间,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工作。其在疫情防控物资招标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投标企业资质审核流于形式,致使三家不具备供应能力的公司违规中标,导致价值120万元的医用防护服未能及时送达疫区。同年7月某县突发洪涝灾害时,邓某在应急救援设备采购中故意拖延审批流程,违规将200万元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交由亲属操控的关联企业承接,造成设备延误发放致3名群众伤亡。案发后,邓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8万元,但对其玩忽职守行为始终未予书面承认。该省监察委员会在2023年4月启动再审程序,发现其在2019年某市扶贫物资采购中同样存在重大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经审计确认其涉及的5起采购项目共造成国家损失180万元,赃款通过虚构合同被转移至境外账户。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历经两次补充侦查,法院于2023年11月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保障被告人辩护权
判决结果
被告人邓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亲属涉案账户被冻结,相关采购程序重新启动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采购人员须严守应急物资管理职责,再审程序彰显司法纠错机制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