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王某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利用职务便利对某化工企业扩建项目进行审批。其明知该项目存在消防设施未验收、安全评估报告造假等重大隐患,却故意放任隐患存在,未依法责令整改。王某通过默许企业违规投产获取回扣,涉案金额达200万元。2023年6月,省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发现该问题,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经调查,王某对审批过程中发现的3处重大安全隐患均未采取整改措施,导致企业违规生产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王某在初审阶段拒绝退赃,后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交代部分违法所得并退缴150万元。本案暴露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履职尽责缺失问题,导致公共安全和国有资产遭受严重损失。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由纪委监委初核立案,经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开展侦查,同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200万元予以追缴,剩余未退赃款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关于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