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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基层自治组织政府采购负责人范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期间,范某在担任某省基层自治组织政府采购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某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未履行合规审查义务。其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篡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等方式,致使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企业中标,导致价值320万元的不合格消防器材流入政府采购系统。2022年11月,某县某单位因使用该器材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及3名工作人员死亡。案件系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数据后启动调查,通过调取采购档案、实地核查及证人询问锁定范某失职行为。范某在初审阶段未如实交代问题,仅在二审期间部分退缴违法所得150万元。该事故暴露出基层政府采购监管严重缺位,导致公共安全防线崩溃,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范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二审,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五年,终身禁止担任政府采购相关职务,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严守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失职行为可能直接危及公共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