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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科吴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吴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药品采购科副科长时,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采购监管工作。其所在单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医疗器械供应商存在产品合格证造假、设备性能不达标等重大安全隐患,吴某本应督促整改却故意隐瞒事实,未履行监管职责。吴某通过收受供应商贿赂共计12万元,放任问题设备流入3家二级医院使用,导致2名患者因设备故障发生医疗事故。2022年7月,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并移送检察机关。吴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引发社会对医疗设备安全的广泛关注。吴某长期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玩忽职守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卫生安全。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发现吴某收受供应商财物并存在监管失职行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吴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12万元予以追缴,退赔相关医疗机构经济损失6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玩忽职守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