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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原局长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孙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审核的职务便利,多次未履行实地考察义务,对投标单位资质造假行为放任不管。其故意忽略招标文件审查,导致三笔共计1200万元的财政资金被违规分配,其中500万元流向与孙某存在利益关联的私营企业。2022年3月,纪委监委在审计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调查确认孙某存在重大失职行为。案发后,孙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错误,但其失职行为直接造成某市重点基建项目延期半年,导致财政损失超2000万元。孙某长期存在擅离职守现象,多次在关键审核时段缺席工作,形成监管真空。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后纪委监委移送,经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再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规操作导致的2000万元经济损失由相关单位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政府采购监管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