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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许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许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审批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某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材料未履行实质审查职责。其通过篡改审批流程、伪造验收报告等手段,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违规通过审批,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约150万元。2023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异常审批情况,经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确认许某在明知审批材料造假的情况下仍签字通过,且在调查期间主动退缴部分赃款。许某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长期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导致多个类似项目审批失控,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消费,部分流向关联企业账户。

审理过程

案件由审计部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后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许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许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审批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因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