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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程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辖区企业提交的12个市政工程审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其通过降低审核标准、伪造审批流程等方式,为涉及5家企业的违规项目办理手续,累计收受好处费15万元。经查,程某在审批过程中未履行实质审查职责,导致3个未达标项目通过验收,造成国家经济损失80万元。2022年6月,纪委监委在开展国企改革专项督查时发现其异常资金流动,启动调查程序。程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行为严重破坏行政审批制度公信力,引发多起企业违规操作连锁反应。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程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行政审批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形式主义审查,维护公共事务管理规范性。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