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科员袁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袁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业务科科员期间,负责某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其在审核投标文件时未履行法定审查义务,对中标企业提交的虚假资质证明未进行核实,导致不具备施工资格的公司中标。该工程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0万元。审计部门在2023年3月开展专项审计时发现异常资金流动,追溯发现袁某在招标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其个人账户收到中标企业转账共计300万元。袁某在初审时拒绝退赃,后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作出书面检讨。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国企招投标公正性。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6月立案受理,经调查取证后于同年10月作出判决。袁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袁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招标监管职责,对应急处置失职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