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王某于2018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重点项目审批处处长,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其在履职过程中多次擅自离岗,对申报材料未进行实质审查即签字通过,导致3个违规项目获得审批。王某利用审批漏洞,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财政损失共计150万元。2022年群众举报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发现王某长期存在玩忽职守行为,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高消费及亲属投资。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缴赃款8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失职行为致使某市损失重大公共财产,引发社会对行政审批制度公信力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经初查后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历时18个月完成证据收集,移送审查起诉后进入再审程序,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未退缴的70万元赃款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行政审批人员须恪守职责,杜绝擅离职守行为,维护行政许可制度的严肃性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