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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国资委原副主任吴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某省国资委副主任吴某在分管国企改制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其所在单位负责某省属国企改制项目,吴某明知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因疏于职守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企业在改制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3名职工死亡,引发群众聚集事件。2022年6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吴某分管领域资产处置异常,经线索移交,某省监察委员会对吴某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吴某在应急处置环节存在玩忽职守行为,导致国家财产损失超300万元,其本人未退赃。吴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认罪悔罪。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省审计厅移送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终身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改制工作程序规范,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防止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