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医疗医药集团处级干部李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李某任某省医疗医药集团设备采购处处长期间,多次发现下属三家医院医疗器械采购环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故意隐瞒隐患。其通过篡改验收报告、销毁检测数据等方式,纵容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违规供货,累计涉及医疗设备采购金额达320万元。2021年某县医院因李某渎职导致的不合格CT机故障,造成2名患者误诊死亡及300万元医疗纠纷赔偿。案件系2023年上级审计部门专项检查时发现线索,经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李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犯罪事实。其行为致使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医疗安全体系受损,引发重大社会负面影响。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经上级检察机关抗诉后启动再审程序,通过调取原始采购档案、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最终认定李某玩忽职守罪成立并改判。
判决结果
李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没收财产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须严守医疗安全底线,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将依法追责,凸显医疗领域监管失职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