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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厅基层人员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余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基建管理处处长期间,负责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其明知辖区内3所中小学存在电路老化、消防设施缺失等重大安全隐患,却故意隐瞒检查结果,未督促校方整改。2022年11月,某中学因电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5名学生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80万元。案发后,巡视巡察组通过调取近三年安全检查档案、走访校方及学生家长,发现余某存在重大失职行为。余某在案件调查中主动退缴违纪所得150万元,并承认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严重后果。该事故暴露出基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形同虚设,相关单位因安全管理漏洞被追责。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于2023年7月立案审理,余某所在单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所在单位3名主管领导被追责,涉案学校被责令全面整改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基层教育安全治理不能流于形式,玩忽职守行为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