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教育局原局长徐某玩忽职守案

某市教育局原局长徐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某市一所中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名学生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逾150万元。徐某作为市教育局厅级干部,主管校园安全工作,却在日常监管中长期疏于履职,对学校消防设施老化问题视而不见。案发当日,徐某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赶赴现场指挥,亦未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置火情,导致救援延误。经调查发现,徐某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不作为方式纵容某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占用学校消防通道,涉案金额达12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及亲属赠礼。案件系纪委监委在核查某校基建项目时发现徐某存在失职行为,遂启动专项调查。徐某在初审阶段未主动退赃,直至再审阶段才部分交还涉案资金。事故直接导致3名学生死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教育局年度考核排名垫底,财政损失无法弥补。

审理过程

该案经纪委监委初步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原审因证据链不完整被上级法院裁定再审,再审程序中补充调取了校园安全监管档案及财务凭证等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

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涉案非法所得12万元予以追缴,教育局因管理失职被责令整改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教育管理者须严守应急处置职责,杜绝监管失职导致公共安全事故,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