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郑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郑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负责土地审批及监管工作。其所在单位在开展某工业园区土地开发项目时,多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未批先建等重大安全隐患,但郑某以‘工作疏漏’为由未督促整改,纵容相关企业继续违法施工。2022年审计发现该问题后,郑某通过伪造验收材料、篡改审批记录等方式掩盖事实,导致项目最终引发重大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0万元。郑某利用职权为涉事企业提供便利,涉案金额达15万元,其中8万元用于个人投资,7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案发后,郑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配合调查,但其行为已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破坏土地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审计部门移送某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经立案审查后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郑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非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依法依规处置,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