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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局下属国企处级干部吕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吕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下属国有公司审批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操作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审核流程。其通过伪造文件、篡改评审数据等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12家机构发放资质证书,致使大量虚假鉴定报告进入司法程序。经审计确认,吕某所在部门违规审批导致国有财产损失达280万元,涉案赃款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投资理财产品。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异常行为,经立案调查核实证据后移送检察机关。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但造成司法鉴定行业秩序严重混乱,多起案件因虚假证据被错误裁判。案发后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被暂停执业,司法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资质核查专项整顿。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察委立案调查,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五年。吕某不服提起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吕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司法执法领域国企人员履职失范对司法公正的破坏,警示权力监督必须穿透监管链条。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