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教育系统沈某玩忽职守案

某省教育系统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沈某担任某省教育厅基建处处长时,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脱离岗位监管,对下属单位申报的专项教育资金项目审核流于形式。在明知某县中学扩建工程存在虚假材料的情况下,仍违规批准拨款共计320万元。该资金被相关单位用于违规支付个人费用及虚构采购项目,导致工程烂尾并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2023年6月,某省纪委监委在核查教育资金使用问题时发现沈某长期无故缺岗,调取其任职期间审批档案后启动调查。沈某在初审阶段拒绝配合调查,但最终在证据面前承认其擅自离岗行为,主动退缴部分赃款80万元。由于其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超百万元,且未及时挽回后果,引发群众对教育基建领域腐败问题的强烈反响。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沈某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采纳关键证人证言。

判决结果

二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六年,终身取消其事业单位岗位晋升资格,并责令退缴剩余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教育系统监管漏洞,警示事业单位人员须恪守岗位职责,防止因擅离职守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