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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交通局原局长马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马某在担任某省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擅离职守未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其利用职务便利,对多个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放任不管,导致3家无资质企业违规中标,致使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经审计认定,相关项目因监管失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85万元,其中涉及资金缺口达20万元。2023年巡视巡察发现该线索后,省纪委监委启动审查调查,查明马某在案发期间长期未在岗履职,且未如实说明资金去向。马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再审程序中虽承认失职行为但拒绝退赃。涉案工程因质量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导致3名施工人员伤亡及数亿元间接损失。

审理过程

巡视巡察组移交线索后,省监察委员会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初核、立案、补充调查等阶段,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法院在再审过程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组织专家论证工程质量问题与监管失职的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马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个人违法所得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省部级公务员须严守岗位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追责。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