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张某玩忽职守不整改隐患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张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长期间,负责社区矫正中心安全监管工作。其明知辖区内两处矫正中心存在消防设施老化、电路线路混乱等重大安全隐患,却未履行督查职责,故意放任问题持续存在。2022年8月,某社区矫正中心因未及时整改隐患发生火灾,直接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80万元,3名矫正人员受伤。案件系2023年巡视巡察发现张某长期疏于监管职责线索后启动调查。张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问题,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对玩忽职守行为供认不讳。其失职行为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引发群众对司法执法安全的强烈质疑。
审理过程
巡视巡察组移交线索后,某市监委依法立案调查,经询问证人、调取监控等程序形成完整证据链,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张某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8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办理程序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监管职责,防止因失职酿成重大公共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