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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司法系统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孙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期间,利用审批权限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其采取伪造材料、篡改审批流程等方式,致使300万元公共资金违规流向关联企业。案发后,巡视巡察组通过调取审批档案发现异常,经审计确认孙某未如实申报资金流转情况。孙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剩余赃款用于个人投资及消费。该行为导致司法系统专项资金被挪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孙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悔罪,但未主动交代全部违法所得。案件暴露司法执法领域审批监管缺失问题,引发系统内专项整治。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孙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涉案剩余25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系统人员必须严守审批职责,杜绝形式主义,维护公共财政安全。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