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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孙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某市自然资源局在处置一处国有土地出让时,孙某作为分管领导未履行监管职责,对未完成环境评估的地块违规批准出让。其通过疏于审核审批材料、篡改招标程序等方式,导致该地块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成交,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28万元。案件系纪委监委在查处土地闲置费征缴问题时发现线索,经初步核实启动调查。孙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规行为,退缴违法所得15万元,但未如实交代全部失职事实。该地块因未达标开发引发地质灾害,导致周边300余户居民财产受损,政府被迫投入500万元应急处置费用,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核、立案审查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须严守应急处置程序,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防止因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