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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长肖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期间,肖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时,长期不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其通过默许投标人伪造资质文件、泄露评标信息等方式,放任多家企业串标围标,导致3个市政工程项目以虚高价格中标,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约200万元。案发后,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异常资金流向,经核查发现肖某负责的招投标项目存在系统性监管漏洞,其本人未主动退赃且拒不交代资金去向。肖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虽承认玩忽职守行为,但未能有效挽回损失,案件因涉及重大经济损失被移交司法机关。该行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致使多个项目质量不达标,引发群众信访投诉。

审理过程

经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肖某玩忽职守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玩忽职守罪。

判决结果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8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招投标监管岗位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性,警示权力监督缺失将导致公共资源重大损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