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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自然资源局原科员韩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韩某在担任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员期间,负责土地出让方案审核工作。其在应急处置某工业园区土地出让事项时,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对开发商提交的虚假材料未予核实,导致3宗共计280亩土地违规出让。该行为致使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约260万元,部分款项被用于个人旅游度假消费。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市土地审批领域问题时发现韩某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重大过失。韩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二审期间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作出悔罪供述。其失职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源严重流失,破坏了土地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韩某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补充证据,核实土地出让审批流程,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韩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土地出让监管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应急处置环节更需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