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基层医疗单位谢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某市某区人民医院在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谢某作为该院设备科科长,负责采购验收工作期间,故意放松监管标准,未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导致劣质呼吸机流入医院。该设备在临床使用中因质量缺陷引发患者窒息事故,造成3人重伤。案发后经群众举报,市卫健委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调查,发现谢某在2018-2021年间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共计15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开支。案件在初审中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后经再审程序补充调查,确认其玩忽职守行为与安全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谢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审程序,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后检察机关调取新证据重新立案,通过司法审计确认经济损失,最终移送法院再审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谢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规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赔偿金20万元已由所在单位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医疗管理人员须严守监管职责,重大安全事故失职行为将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