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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系统马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0年至2022年期间,马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职务时,利用审批教育基建项目之机,对多个招投标程序长期不履行监管职责。其通过默许伪造资质文件、干预评标结果等方式,致使3个总投资超5亿元的教育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300万元。案发后,经群众举报及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马某在审批过程中多次收受相关企业贿赂,涉案金额达3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个人挥霍及家庭开支。马某在审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件导致某省多所中小学基础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教育主管部门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监委立案调查,经某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马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审批职责,防止权力寻租导致公共利益受损。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