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科员汪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汪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科办事员期间,利用负责企业开办审批的职务便利,对多家企业提交的材料未履行实质审查义务。其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串通,伪造审批文件、降低审核标准等方式,导致3家企业违规获得经营许可。涉案金额共计2.3万元,赃款被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及偿还债务。2023年5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汪某所在部门审批流程存在异常,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汪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该行为造成当地营商环境受损,3家违规企业因未达到资质要求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审计线索初核后启动立案程序,由市监委牵头开展调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进行再审程序。
判决结果
汪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审批人员必须严守程序规范,杜绝形式审查,维护行政许可制度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