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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厅处级干部程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某省教育厅后勤管理处程某在负责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中,未按规定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其明知某大学化学实验室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漏洞,仍批准该实验室继续进行高危实验操作。案发当日因未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导致实验事故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经审计查明,程某在事故调查中故意隐瞒监管过失事实,销毁相关检查记录。案件因某市应急管理局在专项督查中发现线索,于2022年4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程某在初查阶段拒绝配合,后在留置期间主动交代部分事实,退缴违纪所得12万元。该事故致使3名师生受伤,实验室设备损毁,引发社会对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的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2年7月受理案件,经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后开庭审理。被告人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严守安全监管职责,应急处置失职将依法追责,维护公共安全底线。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