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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唐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唐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处处长期间,负责市政工程应急审批事项。其利用职务便利,故意拖延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施工项目的审查,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会,未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该企业在未完成安全评估的情况下擅自施工。2022年7月某小区地下管网施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20万元。案发后,纪委监委在核查该市近三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发现唐某履职严重失职问题,经调查确认其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唐某在审查阶段曾收受企业贿赂共计80万元用于打点关系,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认罚。该事故暴露出行政审批领域应急审批程序流于形式,引发社会对公共安全的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原案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审维持原判。因新证据显示唐某存在受贿情节,检察机关提起再审,经法院审理后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结果

唐某因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30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强化应急审批责任意识,防止监管失职酿成公共安全危机。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