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郭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间,郭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分管应急物资采购的副主任期间,负责某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故意不履行监管职责,对下属单位违规采购过期医疗物资的行为放任不管,导致价值42万元的不合格防护服被发放至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关键期,郭某未按规定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致使某县医院因信息报送延误造成疫情扩散风险。2022年5月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问题线索,经监察机关调查确认其存在严重玩忽职守行为。郭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二审期间主动提交书面忏悔材料,但未退缴因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该事件造成某市3个县区出现医疗物资短缺,直接导致23名医护人员感染,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损害。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郭某以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责令其所在单位追缴因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4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医疗系统公职人员须强化应急处置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