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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住建局原局长肖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0年11月,某市住建局原局长肖某在负责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期间,未履行审批职责违规批准某建筑公司资质,导致某工地违反施工规范作业。其明知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因收受企业贿赂5万元而放任不管,最终引发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2021年4月巡视巡察发现该问题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查明肖某长期疏于监管职责,对多起同类事故均未及时处理。肖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但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相关部门追缴其违法所得并责令相关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案件由巡视巡察发现线索并启动初核,经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肖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5万元予以追缴,相关责任单位被责令整改。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必将承担刑事责任,维护公共安全责任重大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