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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金融监管局原局长谭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间,谭某在担任某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金融风险评估的职务便利,对某银行违规发放的300万元贷款未履行监管职责。其通过篡改风险评估报告、伪造审批流程等方式,纵容该银行向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发放信贷资金,导致资金被用于非法集资活动。案发后,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市金融系统存在重大监管漏洞,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谭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3年1月立案调查,同年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7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庭审中谭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15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金融监管人员须恪守权力边界,严防履职失察引发系统性风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