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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医药系统省部级干部范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范某在担任某省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职务时,负责监管省内医疗机构药品安全审批工作。其以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方式,默许下属单位违规审批高风险药品,导致某市三甲医院发生药品质量事故。事故造成3名患者死亡、200余人次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600万元。审计部门在2023年3月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异常情况,经调查核实范某在2019年即收受相关企业贿赂共计32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消费。范某在案件立案后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该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某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1月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范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违法所得追缴规定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医疗安全监管职责,任何失职行为都将依法追责。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