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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主任田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田某在担任某省卫健委主任期间,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监管工作。其明知某医疗器械公司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仍违规批准该企业参与省级医院采购项目,导致三所医疗机构使用劣质设备引发重大医疗事故。案发后调查发现,田某通过干预招标程序为该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涉案金额达320万元,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挥霍,部分输送给关联企业。2023年5月,群众举报其失职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程序,发现田某在事故调查期间销毁关键证据。经审计确认,其长期疏于监管职责,致使某市医院因设备故障造成21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逾800万元。田某在初审阶段拒不认罪,二审期间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但未完全交代全部违法所得。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田某玩忽职守,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田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尽职守,杜绝因失职导致公共安全事件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