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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原副局长肖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肖某利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职务便利,在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未履行审核职责。其通过默许供应商虚报价格、伪造资质文件等方式,导致某市疫情防控专项采购资金被违规套取,涉案金额达18万元。该资金最终被转入肖某亲属控制的多家空壳公司账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2023年5月,某省审计厅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数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肖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但在二审期间仍以'工作失误'为由推卸责任。其失职行为直接导致应急物资采购延误,严重影响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进度,造成公共安全风险。

审理过程

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二审期间被告人肖某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肖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违法所得1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一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应急采购程序规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公共资金安全与使用效能。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