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交通局原局长孙某重大安全事故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某省交通局在负责'某市地铁三号线'建设过程中,孙某作为局长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其明知施工方存在违规使用劣质建材、擅自变更施工方案等重大安全隐患,仍通过签字审批等方式纵容违法行为,导致2023年1月隧道坍塌事故。该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80万元。2023年4月,因群众举报孙某在项目审批中存在渎职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经查,孙某在事故前多次收受施工方贿赂共计12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及子女教育支出。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孙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认罪悔罪,但事故已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
2023年5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8月移送审查起诉,1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全程采纳书面审理方式。
判决结果
孙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收受的120万元贿赂另行构成受贿罪,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国企领导人员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失职渎职将依法追责,维护公共安全责任重于泰山。